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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农商银行与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重大关联交易的报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5日

灌南农商银行与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重大关联交易的报告

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近期与江苏灌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本行”)开展重大关联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关联关系情况

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苏金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额控股子公司,江苏金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股东,持股4.93%,通过江苏灌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75%,合计持股9.68%。因此,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纳入本行关联方管理。

(二)关联交易概述

近期,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行申请集团授信16700万元,集团授信期限10年,其中下属灌南县畅达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占用授信3000万元,下属灌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已占用授信3000万元,下属灌南县硕项湖纯净水有限公司已占用授信2000万元,下属灌南县硕项湖酒店有限公司已占用授信2000万元,下属灌南县田楼自来水有限公司已占用授信2000万元,下属连云港尚坤绿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占用授信2700万元,下属灌南县硕项湖自来水有限公司新增授信2000万元。本行以授信合同签订总金额作为重大关联交易判定标准,以下逐户说明对应授信合同核心要素:

1.灌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授信合同编号:BC074202403130006604,合同签约日期2024年3月15日,总签约金额3000万元,授信期限3年,担保方式为公司保证(灌南五龙口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担保),执行年利率4.5%。

2.灌南县畅达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授信合同编号:BC074202406110008404,合同签约日期2024年6月11日,总签约金额3000万元,授信期限5年,担保方式为公司保证(集团母公司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执行年利率3.9%。

3.灌南县田楼自来水有限公司,授信合同编号:BC074202506060000301,合同签约日期2025年6月6日,总签约金额2000万元,授信期限5年,担保方式为公司保证(集团母公司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执行年利率3.9%。

4.灌南县硕项湖纯净水有限公司,授信合同编号:BC074202406280001507,合同签约日期2025年6月27日,总签约金额2000万元,授信期限5年,担保方式为公司保证(集团母公司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执行年利率4.9%。

5.灌南县硕项湖酒店有限公司,授信合同编号:BC074202406280001508,合同签约日期2025年6月27日,总签约金额2000万元,授信期限5年,担保方式为公司保证(集团母公司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执行年利率4.9%。

6.连云港尚坤绿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授信合同编号:BC074202506260000302,合同签约日期2025年6月27日,总签约金额2700万元,授信期限10年,担保方式为公司保证(江苏国润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集团母公司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执行年利率4%。

7.灌南县硕项湖自来水有限公司,授信合同编号:BC074202606180000901,合同签约日期2026年6月22日,总签约金额2000万元,授信期限5年,担保方式为公司保证(集团母公司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执行年利率3.5%。

本行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灌南农商行关于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授信16700万元的议案》,同意给予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167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22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开展授信16700万元,达到本行2026年一季度末资本净额(118163.87万元,下同)14.13%。本次授信类关联交易的类型为贷款,担保方式保证,用信期限为一年,用途为经营周转。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认定标准,该关联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2年11月,刚成立时企业名称为连云港硕项湖实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变更为连云港硕项湖水务有限公司,2014年10月15日变更为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72405660708XG。法定代表人原为纪长征,后于2024年4月7日变更为周建军,注册地址为灌南县新安镇苏州南路(渔场新村西侧)。公司原出资方为灌南县人民政府,2016年5月13日变更为江苏金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00%。公司现注册资本为44000万元,由江苏金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2012年11月01日公司注册时注册资本10000万元,2013年1月22日公司增资4000万元,注册资本从10000万元变更为14000万元,2020年04月23日新增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44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

综合资金成本、客户信用风险溢价、成本费用分摊参照内部转移定价和市场化价格的基础上,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进行定价。本次关联交易执行的年利率为3.5%。本次交易价格的定价政策为协定。计算方法为双方协商,主要根据当期市场上同类型银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价格,和非关联方同类型业务的定价方式一致。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截至2026年6月22日,灌南县硕项湖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授信余额2000万元,占本行2026年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69%,未违反“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监管要求。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余额16700万元,占本行2026年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4.13%,未违反“银行机构对单个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 ”的监管要求。本行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17622.47万元,占本行2026年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4.91%,未违反“银行机构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的监管要求。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如下程序:本行给予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6700万元属于重大关联交易。该笔关联交易经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后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于2026年6月5日提交本行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何新容、曹严礼、戴华江、蒙丹梅对该笔关联交易出具了书面意见,同意关于本次重大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

七、其他补充披露事项

无。

综上,该笔关联交易符合监管、本行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本行股东的利益,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无重大影响。

江苏灌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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