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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农商银行消费者投诉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8日

【消费者投诉公示】 我行开通网点现场、电话、信函、线上留言等多种投诉渠道。收到投诉后将登记核查,简单投诉 15 个工作日内反馈,复杂投诉最长可延期办理。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通过监管、调解、司法途径维权。完整投诉渠道、流程及时限详见正文。

灌南农商银行消费者投诉公示

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金融消费者诉求表达渠道,规范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现将我行消费者投诉受

理渠道、处理流程及办理时限公开如下:

一、投诉受理渠道

如您在办理我行各项金融业务过程中,对产品、服务存在意见、建议或纠纷,可通过以下任一渠道向我行提出投诉:

1.营业网点现场投诉:前往我行任意营业网点,向运营主管、网点负责人当面反映,或填写网点意见簿提交投诉。

2.电话投诉:投诉热线:051883226882 受理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联合银行统一客服96008客服热线提供 7×24 小时接听登记服务。

3.信函书面投诉:邮寄地址:灌南农村商业银行风险合规部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路29号,邮编:222500,信封请注明:“消费投诉”。

4.线上渠道投诉:本行官网投诉留言板块提交投诉信息,请务必留存联系电话便于回访沟通。

温馨提示:提交投诉请尽量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业务相关信息、事实经过及诉求,便于我行快速核查处理。

二、投诉处理流程

1.投诉接收登记:我行收到您的投诉后,第一时间完成登记建档,明确受理事项,落实首问负责制,不推诿、不拒受合理消费。

2.分派核查办理:将投诉事项分派至责任经办部门 /网点开展调查核实,调取业务资料,与投诉人沟通核实情况。

3.研究处置答复:结合事实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研究形成处理意见,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能够现场化解的将优先协调和解。

4.结果回访归档:投诉办结后做好回访确认,全套投诉材料整理归档保存。

5.异议救济途径:如您对我行处理结果存在异议,可通过金融监管部门 12378 热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仲裁、司法诉讼等其他途径继续主张权益。

三、投诉反馈办理时效

依据《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监管规定执行办理时限中国政府网:

1.事实清楚、争议简单的消费投诉,自我行正式收到投诉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

2.情况较为复杂的投诉,办理期限可延长至30 个工作日,延期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

3.情况特别复杂、存在特殊客观原因的,经我行高级管理人员审批后可再延长 30 个工作日,并将延期情况向投诉人说明。

四、其他说明

1.我行处理消费投诉,坚持依法合规、客观公正、便捷高效原则,充分保障消费者陈述、申辩权利。

2.投诉内容不得含有侮辱诽谤、虚假捏造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我行有权不予受理。

3.本公示将持续有效,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我行将及时在官网更新。

灌南农村商业银行

2026年 9月20日